中国江苏网1月22日讯年11月初,沭阳县汤涧镇等地惊现“飞车贼”,短短4天时间,7名女子挎包及财物被抢夺,后犯罪嫌疑人章某在其住所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经沭阳法院审理,判决章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元。
据交代,章某为了方便实施抢夺,特地在沭城街道某小区内租住车库。在年11月1日至4日期间,章某驾驶摩托车来到沭阳县十字街道、扎下镇等地,用口罩遮挡面部,先后抢夺7名女子的挎包,抢得现金和手机等物品共计价值元。在实施抢夺过程中,一名女子被强扯倒地受伤,构成轻微伤害。年11月5日,沭阳县公安局在章某租住的车库门前将其抓获。章某归案后,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其家人代为退还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章某驾驶机动车多次抢夺公民财物,且致一名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法院审理认为,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章某归案后能通过其亲属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