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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8/13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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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网讯近日,经过多次调解,沭阳县沭城街道章庄村村民冯某明与四个儿子的纠纷圆满解决。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拆迁引起的赡养纠纷。年年底拆迁时,老人把自己的住房面积分给四个儿子,夫妻随长子生活。年10月,因居住问题而与四个儿子发生纠纷的冯某明带着生病的老伴,到沭城街道办事处上访,要求政府帮助解决安置房分配及赡养纠纷。沭城街道办事处和章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立即介入调解,通过走访知情者、查阅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掌握了老人的长子、次子、四子占有老人房屋面积的事实。经过工作人员多次调解,老人的长子、次子、四子承认在房产分配时占了父母的安置房面积,同意退回;四个儿子签订了共同赡养老人的协议。

近年来,宿迁市司法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职能作用,积极做好赡养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法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老人老有所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主动介入

及时化解农村老人赡养矛盾

矛盾纠纷调解是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的重要工作之一。宿迁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针对农村老人赡养难、矛盾多等突出问题,通过走访排查,主动开展老人赡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为老人解除后顾之忧。据统计,我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赡养类矛盾纠纷余件,占各类矛盾纠纷总数的39.2%,其中超过80%的赡养类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得到妥善化解。今年1至4月,全市通过调解化解赡养类矛盾纠纷件。

泗洪县临淮镇骈台村村民邓某今年79岁,丈夫去世后一人居住,无劳动能力、无收入。老人有五个子女,都居住在该村,但因母子间存在矛盾,子女都不愿意尽赡养义务。

近日,老人来到临淮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要求帮助向其子女讨要赡养费,保证其日常生活开支,并诉说子女拿走了她的钱。

临淮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立即受理并介入调解。调解员找到邓某的长子了解情况,邓某长子承认手中有邓某的社会养老金及元,并且兄妹五人手中都有邓某的钱。之所以分开保管,是担心邓某把钱弄丢或被人骗走。调解员向其说明邓某想要回钱并要求每个子女每月给元赡养费时,邓某长子不同意。调解员便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告诉他,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为人子女的基本道德。

其后,调解员与邓某及其五个子女约定到骈台村村委会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再次因为是否给赡养费问题争吵起来。调解员经过详细了解,得知双方真正的矛盾在于家庭关系没有处理好,便再次做邓某五个子女的思想工作。

最终,五个子女都表示愿意赡养邓某,并签订协议:五个子女将各自保管的钱全部存到一张银行卡上,老人如需取钱,须有家人陪同,这样可以防止老人的钱被骗或随意乱花;五个子女每人每月给老人元作为生活费,并且正常关心老人生活;调解员与村干部共同做邓某思想工作,让其妥善保管钱财,并且与子女好好相处,不再说子女的是非。

真援实助

依法维护老人合法权益

4月23日,泗阳县三庄乡86岁的苏某拄着拐杖来到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原来,老人育有六个女儿、三个儿子,女儿都能尽孝心照顾老人,但三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因年老多病和家庭经济困难,老人无奈之下才到该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帮助老人办好法律援助手续,联系法律援助律师为老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近年来,针对老人赡养类法律诉求逐渐增多、矛盾复杂、难度加大的实际情况,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开通赡养类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简化程序的同时,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并对年老体弱的援助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做到真援实助。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已办理赡养类法律援助案件89件,多名老人通过法律援助获得了生活保障。

去年9月,沭阳县贤官镇八集村80多岁的许某、徐某夫妇,在女儿的搀扶下来到沭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要求向三个儿子讨要生活费。

经了解,老人育有四男四女,其中长子、三子、四子多年来未对老人尽赡养义务。沭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并指派该县城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廖化凡承办。

廖化凡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约见受援人,向二位老人了解子女情况。但是,老人对长子、三子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都已记不清楚了,仅知道他们住在连云港市,这与法院立案需要明确的被告、明确的送达地址要求不符,无法立案。

为了尽快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廖化凡按照老人提供的地址,找到其四子了解情况。经过廖化凡反复劝导,老人的四子说,未尽赡养义务是因家庭矛盾造成的,并说出了两个哥哥的住址。

廖化凡据此线索,到沭阳县公安局依法调取他们的相关身份信息,并在所有证据准备充足后,代老人向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据相关证据,判决老人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元,并且每年的赡养费于当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

公证服务

老人安享晚年有了法律保障

89岁的周某在泗洪县曹庙乡朱家岗村独自居住,耕种1亩土地。老人育有一男三女,儿子已经去世多年,儿媳也已改嫁,三个女儿除一人嫁在本村,其他都远嫁他乡。其实,老人家中原本有20余亩承包地,但被儿媳转租给他人,每年土地租金被老人在南京工作的孙子领走。

因为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年4月10日,周某到曹庙乡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调解员袁妮娜、王士山第一时间介入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周某的大女儿离老人很近,负责照顾老人生活起居,二女儿、三女儿负责每月给老人生活费用元。为了防止协议履行不到位,经老人及其三个女儿同意,当地公证机关依法对协议进行公证。

据了解,像周某这样通过调解达成赡养协议,然后再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公证机关已办理多件。

为了维护老人合法权益,让老人安享晚年,我市两级公证管理部门和公证处想老人所想、急老人所急,对涉及老人赡养类公证开通“公证绿色通道”,审查资料、询问笔录、代写协议、制证、出证等全部快速完成,使老人赡养有了法律保障,并根据老人实际情况减免费用。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共办理老人赡养类公证多件,为2多名老人减免了相关费用。

宿豫区居民卜启瑞是一位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的老军人。老人因在战场受过重伤,一生无儿无女,老伴去世十多年来,一直由侄儿赡养。因此,他想把微薄的遗产留给侄儿,也想为自己以后的赡养问题寻求法律保障。于是,老人到宿迁公证处咨询,希望通过公证实现自己的愿望。

宿迁公证处接待人员建议老人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并书写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给老人。不久,老人和其侄儿带上相关材料到宿迁公证处办理公证,宿迁公证处立即开通“公证绿色通道”,为其办理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并免去了公证费用。(胡慕伟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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