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两个词
逐渐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新的一年已经到来
沭阳最新一批征收土地范围公开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老家吧!
信息名称: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工程(沭阳段)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索引号:X/-
发文字号:
公开日期:-01-30
沭阳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公告
﹝﹞第5号
年12月2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承地〔〕5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沭阳县北丁集乡丁集居委会8.公顷(其中农用地7.公顷)、北丁集乡涧东村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北丁集乡乔王村6.公顷(其中农用地6.公顷)、北丁集乡尚庙村7.公顷(其中农用地7.公顷)、北丁集乡宋宅村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东小店乡谢圩村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刘集镇涧西村10.公顷(其中农用地10.公顷)、刘集镇老小圩村11.公顷(其中农用地8.公顷)、刘集镇南岗庄村7.公顷(其中农用地7.公顷)、刘集镇桥南村5.公顷(其中农用地5.公顷)、刘集镇西周集村12.公顷(其中农用地12.公顷)、刘集镇张大沟村15.公顷(其中农用地15.公顷)、十字街道陈陆居委会5.公顷(其中农用地4.公顷)、十字街道戴圩居委会4.公顷(其中农用地4.公顷)、十字街道东南居委会8.公顷(其中农用地7.公顷)、十字街道南汤圩居委会8.公顷(其中农用地6.公顷)、十字街道王涧居委会4.公顷(其中农用地3.公顷)、十字街道学宜居委会12.公顷(其中农用地11.公顷)、十字街道赵解居委会12.公顷(其中农用地12.公顷)、十字街道周圩居委会8.公顷(其中农用地7.公顷)、章集街道武河居委会24.公顷(其中农用地22.公顷)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
沭阳县北丁集乡丁集居委会,北丁集乡涧东村、乔王村、尚庙村、宋宅村;东小店乡谢圩村;刘集镇涧西村、老小圩村、南岗庄村、桥南村、西周集村、张大沟村;十字街道陈陆居委会、戴圩居委会、东南居委会、南汤圩居委会、王涧居委会、学宜居委会、赵解居委会、周圩居委会;章集街道武河居委会。
三、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及面积
北丁集乡丁集居委会农用地7.公顷(其中耕地5.公顷)、建设用地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北丁集乡涧东村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北丁集乡乔王村农用地6.公顷(其中耕地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北丁集乡尚庙村农用地7.公顷(其中耕地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北丁集乡宋宅村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东小店乡谢圩村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刘集镇涧西村农用地10.公顷(其中耕地7.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刘集镇老小圩村农用地8.公顷(其中耕地6.公顷)、建设用地3.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刘集镇南岗庄村农用地7.公顷(其中耕地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刘集镇桥南村农用地5.公顷(其中耕地4.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刘集镇西周集村农用地12.公顷(其中耕地9.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刘集镇张大沟村农用地15.公顷(其中耕地11.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十字街道陈陆居委会农用地4.公顷(其中耕地2.公顷)、建设用地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十字街道戴圩居委会农用地4.公顷(其中耕地1.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十字街道东南居委会农用地7.公顷(其中耕地4.公顷)、建设用地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十字街道南汤圩居委会农用地6.公顷(其中耕地4.公顷)、建设用地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十字街道王涧居委会农用地3.公顷(其中耕地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十字街道学宜居委会农用地11.公顷(其中耕地7.公顷)、建设用地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十字街道赵解居委会农用地12.公顷(其中耕地9.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十字街道周圩居委会农用地7.公顷(其中耕地4.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章集街道武河居委会农用地22.公顷(其中耕地9.27公顷)、建设用地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特此公告。
沭阳县人民政府
年1月29日
征地建设
为当地带来经济效益
为当地市民带来经济上的提升
为大沭阳基础建设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