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沭阳县积极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将城镇和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元/人.月、80元/人.月分别提高至元/人.月、90元/人.月,并从年1月1日起执行。沭阳财政将积极筹措资金,协同民政、残联部门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期足额发放工作,确保残疾人可以及时领取补贴。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