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贷管理方面,审计发现,9家国有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在小企业贷款及出口卖方信贷中额外收费4.21亿元;27家分支机构向手续不全或担保不合规等项目放贷284.43亿元。此外,还有183.91亿元贷款被客户挪用;有22亿多元被转入民间金融市场,用于高利转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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