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人群
全县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居住在我县的外地城乡居民,未参加其它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时间
年10月1日至年12月30日
三、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未取得居住证的外地居民,按年度筹资标准缴费(包含个人缴费和财*补助)。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家庭成员、90周岁以上老人等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府按规定给予全额补助,个人无需缴费。
四、缴费方式
1、电子支付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