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沭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上,检察院纪检组荣获年度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去年以来,沭阳县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风廉*建设责任清单的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司法办案进一步规范。
一是两个责任相互联动。明确责任清单,细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层层分解,督促履行“一岗双责”。召开*风廉*建设联席会议4次,检察长上专题*课2次,多种形式开展《准则》和《条例》学习活动。
二是强化监督责任成效。对“三重一大”事项逐个审核把关,对司法改革入额工作全程监督,对19名新提拔中层干部进行任前监督和任后廉*谈话,对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和青少年关爱基地招投标等项目进行监督。开展自侦案件执法监察谈话17人次。
三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出台《沭阳县检察院内部四全阳光监督实施方案》,与案管部门联合建立大督查机制,实现执法办案的全程动态监督。在社会上聘请6名同志为作风纪律建设督查员参与督查,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强化八小时外监督。
年以来,我院共开展常规督查80余次,编发检务督查通报12期,对全院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11期,查办上级院交办信访件2件,1名辅助人员因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
文字来源|王鹏
策划|潘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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