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故车辆拖移施救相关规定的公示
一、河北省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二、举报投诉电话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65
三、省交警总队关于事故车辆拖移施救“三”严禁的规定1、严禁违规扣留事故车辆。
在事故处理中,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或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但无需扣留机动车收集证据的,严禁扣留机动车。对符合扣留情形依法扣留的机动车,不得以为事故一方当事人提供诉前财产保全时限为由超期扣留.2、严禁违规指定施救单位和停车场所。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车辆无法移动的,当事人可以自行联系施救单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且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可以通知施救单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符合依法扣留情形的事故车辆,不得擅自指定施救单位和停车场所,当事人无法及时自行联系施救单位的,应当在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记录并在现场勘查笔录中注明后联系施救单位将车辆移至当事人指定的不妨碍交通的地点。3、严禁违规收取车辆拖移和保管费用。
依法扣留的机动车,不得收取车辆的拖移和保管费用。
文章来源:廊坊交警(langfang-jiaojing)
文章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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