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文明和谐、安全有序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号、《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等规定,现将沭阳县部分新建道路电子监控设备公告如下:
一、从年11月25日起,公告全县96处新建道路电子监控设备,对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接打电话、抽烟、闯禁区、随意调头、超速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法禁止标线、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变造号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有其他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开展非现场执法。
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附件:沭阳县新建电子监控分布情况一览表
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11月23日
来源
沭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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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序阳律师事务所刘尚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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