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人民法院现就华冲法庭立案室及调解室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竞标人前来谈判。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法院华冲法庭立案室及调解室工程;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预算:20.7万元;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7万元,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沭阳法院华冲法庭立案室及调解室工程,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六)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谈判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
成交原则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
付款方式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5%;工程完工,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5%;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年2月26日-年3月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沭阳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室。
报名同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证复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现场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年03月5日15时00分;
2、谈判地点:沭阳县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
八、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艳光-
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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