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住不炒”的要求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
日前,县教育局出台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房产
实行学位年限制度的暂行办法》
据了解
《暂行办法》规定在坚持“施教区入学”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学位年限”制度。按施教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小学阶段六年或初中阶段三年内,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房产,不再作为其他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多子女户除外)。
据悉,学位年限制度自3月1日起施行。具体*策解释,可致电咨询县教育局(-)。
来源:爱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