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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8/27 21:23:00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李金宝记者孙旭晖)在许多传统的公共浴室里,除了顾客正常洗澡的温水池外,也有热水池,方便澡堂添水。而澡堂老板为了防止意外发生,都会在热水池旁设置警示牌。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宿迁市沭阳县的一个澡堂里,由于澡堂中蒸汽弥漫,挡住了这块“小心水烫”的警示牌,导致一位顾客不慎坐进了热水池里,全身多处烫伤,最后因循环衰竭死亡。

日前,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记者了解到,这个澡堂是当地一位姓朱的老板开的。天气寒冷时,附近不少村民,尤其是一些年纪比较大的人很喜欢到这里洗澡。年1月24日,当地一位60岁的农民何某到朱某经营的浴室洗澡。由于当时澡堂人比较多,浴室里蒸汽弥漫,水汽遮住了张贴在澡堂墙壁上的“小心水烫”字样。“警示牌也不醒目,而且这还是开放性的公共场所,何某一不小心坐进了热水池里,当时就被烫伤了。”据何某家属称,在洗浴过程中,何某不慎跌入热水池中,致全身多处烫伤。当日,医院救治,诊断为全身95%TBSAⅡ度烫伤(沸水)、高血压病,支付医疗费.78元;次日因医院治疗,诊断为全身多处85%二度烫伤、休克、高血压病、脑梗死,行气管切开+清创+异种皮覆盖术,支付医疗费.15元,后因病情波动较大。何某医院治疗,支付医疗费.75元。最终,在烫伤的第六天1月30日,何某因循环衰竭死亡。

事后,何某的几位家人将澡堂老板朱某告上了法庭。近日,沭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朱某经营的浴室作为营利性、开放性的公共场所,对在其浴室洗浴的消费者负有相应安全保障义务。被告朱某对其浴室内的热水池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造成他人损害。朱某主张在其浴室内已张挂“小心水烫”的警示牌,但在浴室热气弥漫的环境中张挂该提示不够醒目和直观,朱某不能仅以张挂提示而不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能因此而免除责任。

综上所述,被告朱某对何某在洗浴过程中跌入热水池,导致烫伤的损害后果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几位原告作为何某的近亲属,在事发时明知何某患有高血压等疾病,却让他在没有家人陪护的情况下独自进入浴室洗浴,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应减轻被告朱某的赔偿责任。综合本案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原因力大小等因素,判决朱某承担赔偿的60%,合计.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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