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警方打响“西楚平安1号”行动
严打涉*违法犯罪第一枪
沭阳警方深夜出击捣毁*博窝点
12月11日夜,沭阳警方组织警力在沭城镇园区一废弃厂房内捣毁一聚众*博窝点,现场抓获嫌疑人员30余名,查扣*资20余万元。
(该*博窝点隐逸在一废弃的厂房内)
(该*博窝点利用麻将,以“斗牛”形式约局聚众*博。)
经过一天一夜连续审查,现已查明,自年11月份以来,李某伙同刘某江、钱某飞等人,在沭城及周边乡镇多处废弃厂房等地以“斗牛”形式约局聚众*博,抽头渔利达40余万元。
目前该案已刑事拘留11人,治安拘留14人。下一步,沭阳警方将加大对在逃涉案人员抓捕力度,确保一网打净,全力净化社会风气。
普法时间
*博罪的立案标准
一、*博罪就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博,开设*场或者以*博为业的行为。犯*博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博,*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博,参*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博或者以*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博网站,或者为*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场”。
俗话说“十*九输”
一旦沉溺其中,必受其害
为了自己和家人
请勿触犯法律底线,害人害己
来源:沭阳公安